根據《市人社局關于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寧人社〔2021〕35號)規定,頒證時間自2021年3月16日起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,補貼享受每人每年不超過3次(含培訓補貼)。
同一人員同月取得兩本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,原則上只能選擇一本職業技能證書申領補貼。